福建省 关于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0〕13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促进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名信息登记

 

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将于8月初陆续分解省内院校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待人社部下发后再另行分解。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到接收、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入户摸排等方式,尽快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基本完整、应登尽登。

 

二、强化实名就业服务

 

(一)公开服务渠道。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尽快发出服务公告,列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目录和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公布就业政策和服务事项,公布线上线下求职登记、失业登记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引。要开通求职热线,登记未就业毕业生求职信息。

 

(二)主动联系服务。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逐一联系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和就业状况等。提供一份就业服务“温情包”,包括:政策服务清单、招聘活动信息、培训项目内容、就业见习岗位等,适时精准推送岗位需求、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信息。对有求职意愿的,应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服务。

 

(三)夯实服务台账。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通过公共服务网等渠道,建立线上线下两本台账,同期登记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确保服务有记录可追溯。

 

(四)强化招聘服务。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依托公共服务网“云招聘”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要适时举办线下招聘活动,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集中发布岗位信息,提供更多社会化市场化就业机会。

 

(五)完善困难帮扶。离校未就业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实名信息将通过公共服务网同步分解。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15号),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深化就业“红娘”帮扶,确保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8月起,省厅将对各地实名制就业服务和困难毕业生帮扶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设区市要加强指导与调度,确保所辖县(市、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确保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率和困难毕业生帮扶登记就业率不低于上年。

 

(二)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就业登记数据是反映就业工作状况的重要参考,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建好服务台账。对于任何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

 

技术问题咨询:(0591)87540939

联系方式:(0591)8756522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