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调整职称申报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精神,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职称服务,现就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各分中心的流动人员职称申报方式作出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2022年5月1日起,请档案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流动人员线上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直接交至我中心办事窗口,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经预约后统一递交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

 

二、申报方式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初定)、外省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以下简称职称确认)及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请在线上申报办理,申报方式如下:

 

(一)称初定、确认申报方式:

 

1. 申报人进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我要办→人事人才→流动人员职称服务→在线办理→职称初定/确认;

 

2. 申报人登录重庆人社APP→人事人才→流动人员职称服务→职称初定/职称确认。

 

(二)职称评审申报方式:职称评审申报方式请及时关注每年发布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查阅路径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

 

三、申报时间

 

(一)职称初定、确认申报时间:申报人网上提交材料后,我中心将于每月20日至月底进行集中考核确定(确认),每月20日后递交的申报材料于下个月20日至月底进行集中考核确定(确认)。

 

(二)职称评审申报时间:职称评审申报时间请及时关注每年发布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查阅路径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公共服务专栏→通知公告。

 

四、前置职称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在办理职称确认、职称评审申报业务时,请申报人提前确认档案中是否包含前置职称材料,及时将未归档的职称材料交至存档机构,以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职称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认定)表、申(呈)报表;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聘任通知)等。

 

以上材料原则上不接收复印、扫描、拍摄等复制件代替原件存档,特殊情况需用复制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形成部门注明并加盖公章。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盖章。

 

五、职称费用

 

1. 职称初定、职称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

 

2. 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

各职称申报人,所有系列职称申报除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明文规定(渝价〔2015〕123号)的费用外,无其他费用。



相关业务链接:

  1. 重庆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智慧人社
  2. 重庆人社APP下载·重庆掌上12333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