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2022年4月份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月结算调整公告
根据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4月份的职工医保月结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月结算时间
2022年4月26日17时至4月30日24时。
02、月结算对象
丽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单位参保和灵活就业人员)。
03、业务影响
月结算期间,浙江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暂停办理以下医保业务:
1.职工新参保登记/批量;
2.参保人员增员申报/批量;
3.参保人员减员申报/批量;
4.单位信息维护;
5.参保人员信息维护。
04、其他
请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合理安排,在4月26日17时前办理好相关参保业务,月结算期间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受理业务,待业务办理恢复后予以处理。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