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关于开展2022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 4月27日起开展全市参保单位2022缴费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申报当月在郑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不需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25日。


三、申报内容


在职职工个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四、申报口径


企业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要求据实统计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暂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的规定据实统计申报。


五、申报途径


缴费工资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缴费申报”模块,按提示步骤完成申报,同时上传《2022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可通过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参保单位可多次申报,系统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参保单位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或遇到疑难问题的,可到全市各医保办事大厅现场咨询、申报。


六、申报要求


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涉及每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的工资收入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咨询电话:0371-12393。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1. 2022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来源: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