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关于开展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企业离退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应按期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在黔南州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享受遗属生活费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及超过认证周期经核查无法确认符合待遇发放条件而暂停待遇发放的人员。

 

二、认证模式

 

实施递延认证模式,即认证周期为12个月,前后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如:2022年3月进行认证,下次认证最迟要在2023年2月再次完成认证)。领取定期待遇人员为18周岁以下的原则上不设置认证周期。

 

三、认证方式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一种认证方式:

 

(一)网上认证

 

通过手机APP进行认证:

 

1.安装“老来”APP,注册后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认证;

 

2.安装“贵州社保”APP,注册后通过“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认证;

 

3.通过其他手机APP(如:微信、支付宝等)的“电子社保卡”入口,通过“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操作完成认证。

 

(二)临柜认证

 

机构认证:贵州省内居住自助认证困难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大厅或已开通认证的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网点进行错峰认证。

 

银行柜台认证:携带身份证就近前往“社银一体化”服务示范点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都匀市桥城支行服务点)。

 

(三)协助认证

 

1.异地认证:省外居住人员,除可选择手机自助认证外,还可在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在主页选择【在线服务】-【资料下载】下载待遇领取地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协助认证后,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2.境外认证:长期居住国外且未在社保经办机构建立脸模的领取待遇人员,可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经使领馆确认盖章后将《审核表》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3.养老院认证:居住在养老机构的领取待遇人员,如无法进行自助认证,可下载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由护理人员和院长签字,加盖养老院公章,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4.社区认证: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自助认证或现场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由家属向其居住地的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认证,认证材料加盖社区公章后,邮寄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四)上门认证

 

高龄、病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可由关系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五)数据比对认证

 

我局将不定期通过公安、卫健、民航、交通等部门的有效数据比对,视为认证通过。

 

四、认证结果处理

 

(一)未进行年度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认其领取资格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社保待遇。因超期未认证而暂停待遇的人员,应到省内的社保经办窗口进行资格认证,并同步办理待遇恢复手续。

 

(二)死亡或判刑收监的离退休人员,其家属或单位应于7日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8239902

 

黔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4月12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社保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