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玉林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玉市人社函〔2022〕7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自治区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全区统筹暂行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废止玉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玉劳社发〔2009〕20号)。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0日
来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