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积极应对疫情深化落实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2〕6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日照市积极应对疫情深化落实援企稳岗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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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积极应对疫情深化落实援企稳岗十条措施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服务保障企业用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提出如下十条措施:

 

一、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按照鲁人社字〔2022〕5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和工伤保险费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其他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

 

二、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导推动合作银行适当放宽还款限期,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市场化方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鼓励合作银行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的“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扩大银担合作业务范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开通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提高审贷效率。严格落实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施“创贷+商贷”贷款模式,其中:创贷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商贷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有效信息需求和资信状况,按商业可持续原则自行确定贷款额度(商业贷款部分财政不给予担保和贴息支持)。采取专人对接、主动上门、全程代办等措施,优化提升服务水平。

 

四、精准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吸纳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频次按季度或按月发放。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引导不低于1300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2022年12月31日前,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五、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重点群体、重点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进订单式、定向式精准化培训,切实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对受困企业特别是因疫情影响停产歇业企业,通过组织小规模线下培训、线上学习、岗位练兵等方式,开展“无接触式”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稳定职工队伍,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支持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充分利用好“日照市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免费为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支持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企业,就地就近向用工紧缺企业输送富余员工。鼓励开工不足的企业允许职工兼职兼业、自主创业。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及时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引导企业和员工正确面对疫情影响,企业可与职工协商弹性工作制稳岗。支持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居家办公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八、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聚焦重大项目、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作用,深入企业“一企一策”做好职工复工返岗工作。对成规模、成批次异地返岗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协调开行专车提供“点对点”通行保障。以区县为主体,设立公布用工保障服务电话、电子邮箱等,对企业用工需求“接单即办”、快速响应。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密“直播带岗”等线上招聘活动,轮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就选山东”省级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等活动。适时开展“百企访名校”“名校直通车”“才聚日照—直通名校”等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高校、企业的交流合作,加大政策宣传推介,针对性开展驻日照高校师生“日照企业观摩体验日”等活动,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引导更多驻日照地高校毕业生留在日照就业创业。

 

九、组织技工院校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技工院校把学生实习实训与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在校学生跟岗实训计划,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工需求。2022年根据统一安排参与企业复工复产2个月以上的学生,视同完成正常教学计划规定的顶岗实习任务;对带队教师每满一个月,视同完成《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1期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任务;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在2022年度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协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各技工院校要与企业制定具体安全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地点和工作生活环境,切实落实疫情防护措施。

 

十、优化涉企事项服务办理。推进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保登记、就业创业和人才补贴申领等涉企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程网办”,实现更多涉企事项即时办结、免申即办。推出更多“无证明”事项,减证便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政策对象,推行“政策找企”、资金直达,提升市场主体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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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日照市积极应对疫情深化落实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知.pdf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