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本市对五个特困行业先行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工作提示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5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市五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特困行业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申请手续:


方式一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项目,申请办理缓缴。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方式二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通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下的“企业缓缴申请”栏目,申请办理缓缴。


办理缓缴申请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企业提出缓缴申请后,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2. 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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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