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电子凭证,同时也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银行卡,今后还将拓展其他社会服务领域的功能,给持卡人带来越来越多的便利。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要求,现就我市使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即日起,新申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律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未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将逐步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1、2022年6月起,对已办理三代社保卡或已办理二代社保卡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匹配其社保卡进行发放待遇;2、2022年9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

 

请未办理社保卡或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参保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新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请提供社保卡。

 

(二)未办理或遗失社保卡的待遇领取人员,请自主选择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已办理二代社保卡但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到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以上两类人员均无需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网办平台变更待遇发放账号。

 

(三)以下参保人可保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原发放渠道:1、完全没有自理能力的;2、长期居住境外、国外的;3、80周岁以上的。

 

特此公告

 

全市咨询热线:0753-12333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发布: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