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2022年5月20日起)

宁金管规〔2022〕1号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中心各处室、分中心: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民生保障作用,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2年5月20日起,调整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二、自2022年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1. 南京市 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pdf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