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 关于申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公告


为提升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确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兑尽兑,应发尽发。现将申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要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申请人需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

 

二、补贴标准

 

申请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申请人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申请人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三、申领所需材料

 

1.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证件照一寸2张。

 

附件:

1.《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藏劳服局[2020]41号)

2.《西藏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51号)

 

申领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次仁桑吉 联系电话:18143262323)

 

那曲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1. 西藏自治区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 西藏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pdf

来源: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