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 关于尽快办结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途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我市将于2022年5月25日前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2022年度1至5月所有“在途业务”予以办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期限

 

2022年5月25日18时

 

二、“在途业务”范围

 

1.参保单位方面。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2022年度1至5月已核定但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必须在2022年5月25日18时前全部足额缴纳并携带发票到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到账业务。

 

2.参保个人方面。所有参保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度1至5月已核定但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必须在2022年5月25日18时前全部足额缴纳并携带发票到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到账业务。

 

3.其他方面。因未及时缴纳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拨打0932-8866175电话咨询。

 

定西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8日


发布: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