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通知


广大参保失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扩围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局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

 

今年的申领范围为:

 

1、2022年1-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2、2021年参保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但未申领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标准最高为失业保险金的80%。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自申领之日当月或次月计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聘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可通过线上申领。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领:

 

方式一: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选择“服务”中业务办理栏目下的“个人失业待遇申报”进行申领;

 

方式二: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服务网厅”中办事栏目下的“失业待遇申报”进行申领。

 

此外,特别提醒广大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省就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出台的阶段性政策,是给予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生活保障,请结合自身情况,应领尽领。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 吉林省社会保险·社保服务(小程序)

来源: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