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2022年5月15日起)

渝医保发〔202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降低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0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4元。检测项目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同步调整完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含单、混检)的医保报销属性及报销限制,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四、涉及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其他相关事项,按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2号)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2年5月15日零时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附件下载:

  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pdf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