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关于发放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

 

为推动珠海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促进遵义市劳动力更充分转移到珠海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和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遵义籍劳动力,按规定在珠海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及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享受吸纳遵义籍劳动力就业补贴。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段不纳入补贴计算时段内,不给予相应补缴期限内的补贴。

 

三、补贴期限

 

每人只享受一次。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按照“免申请、主动发”原则,由经办机构通过社保后台定期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数据,经网上服务平台推送至企业,由企业进行信息确认后,按程序发放。

 

对因信息不完善、系统未能筛选出又确实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zhrsj.zhuhai.gov.cn/)中“法人服务”的“补贴申办”模块中提出申请,或向企业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领。

 

补贴申领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除按规定从2022年度珠海市对口遵义市东西部协作资金支付外,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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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