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关于做好工伤预防申报工作的公告(2022年)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安监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及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应急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伤预防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6号)有关要求,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制造业、快递业、建筑业等为2022年呼和浩特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请各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根据2022年呼和浩特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做好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的申报工作。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