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2022年5月11日起)

津医保局发〔2022〕33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9.7元,多人混检价格不高于每人份3.4元。

 

二、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三、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和支付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docx


相关文章:

  1. 天津市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2022年4月8日起) [2022-04-07]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