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关于2022年度病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省劳鉴委工作安排,2022年度全市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按照省劳鉴委要求,今年病退鉴定工作将全程在全省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操作平台系统中进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操作,现就2022年病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病退鉴定流程(用人单位须知)

 

(一)纸质材料审核。按材料报送要求报到各辖区人社局,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统一编号。

 

注:经过审核的材料需准备两份,一份用于系统平台上传,一份交各辖区人社局备案。

 

(二)业务平台系统上传操作

 

1.办理病退业务平台网址:http://110.249.254.141:10016/ljpt-repeat/loginController.do?login###

 

2.用人单位必须申请河北CA密钥后进行系统平台的各项操作。已有河北CA社保、公积金证书的用户可直接通用到<河北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鉴定操作平台>。具体申领方法如下:

 

网上申领:登录河北CA官网https://www.hebca.com/选择<办理新证书>→<河北省工伤病退>,然后按照办理流程提交资料,审核成功后证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用户手中。

 

现场办理:用户需携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法人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至河北CA承德办事点领取。领取地址:承德市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1401室(承德市政府对面)业务咨询电话:18932853700。

 

注:办理CA无任何收费项目。

 

3.材料上传: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编号的材料,需由用人单位经业务平台进行上传(附件1:企业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用人单位申请网上填报须知),操作中如遇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电话0311-66567591。

 

二、材料审核时间

 

2022年已通过各级人社局养老保险行政部门资格初审的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病退人员自2022年5月15日开始报送材料,5月30日截止。请各县(市)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于2022年6月2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上传,并于6月5日前统一向市劳鉴委报送本辖区病退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病退材料报送、审核地址(用人单位须知)

 

1.县(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病退鉴定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部门负责接受申请和材料初审、告知与补正(申请病退鉴定材料提交地点:各县、平泉市在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2.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高新区、御道口管理处职工申请病退鉴定的,由市劳鉴办负责接受申请、材料审查、告知与补正。(申请病退鉴定材料提交地点:双桥区陕西营1号太平洋保险公司四楼,市劳鉴办、工伤保险科窗口)

 

四、病退鉴定应提交的纸质材料(用人单位须知)

 

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附件3)

 

注:此表格必须由电子版打印、手写无效,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需本人亲笔签名);

 

3.材料提交之日前3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4.近3年内本人的住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史资料原件;

 

①心脏病、高血压需检查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

 

②糖尿病、肝病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

 

③脑血管病需提供近期CT片,四肢肌电图检测报告等;

 

④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

 

⑤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历),病历必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⑥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

 

⑦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等;

 

⑧癫痫病需提供3年以上的住院病历(住院首页及出院小结)或门诊完整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等。

 

⑨其他特殊疾病必须上传反映病情程度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

 

5.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查后需要补充的材料。

 

装订要求: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整齐,用拉杆夹按顺序装订成册。

 

其他要求:所有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一份用于业务平台上传,一份留存人社部门备案,病历材料可留存复印件。

 

五、病退鉴定受理与审查(人社部门工作人员须知)

 

病退鉴定申请的受理、提交材料的审查、告知与补正等按照《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程序执行,市县人社局负责病退鉴定工作相关部门收齐病退材料后,由市人社局到医疗机构核查病例资料,并在病退信息列表上盖章确认,各县(市)人社局需在规定日期内向市人社局报送病退信息列表电子版(附件4)。

 

六、病退鉴定程序及时间

 

1.初次鉴定:申请材料完整收讫后,由市劳鉴办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进行初次鉴定。鉴定规则、程序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21号令)《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鉴定标准执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初次鉴定时间以短信平台通知时间为准,请保证申请时填写的移动电话号码准确且通讯畅通,(初次鉴定结果将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进行公示)。

 

2.最终鉴定: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要求完成。

 

七、病退鉴定费用标准

 

职工申请病退鉴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47号)规定标准收费。使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经费开支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350号)的规定执行。申请病退鉴定人员每人每次交专家鉴定费400元,被鉴定人在医院的检查费用由个人支付。

 

咨询电话:市劳鉴办 2026150 2039315

 

附件:

1.企业申报操作手册

2.用人单位申请网上填报须知

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

4.病退信息列表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1. 企业申报操作手册.docx
  2. 用人单位申请网上填报须知.doc
  3.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表.doc
  4. 病退信息列表.doc

来源: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