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21年)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138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17.38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13.8元/月。

 

请广大参保人员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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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