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报稳岗返还的公告


为全力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经营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按照《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字〔2020〕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条件。除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2018年和2019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

 

2.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

 

已按一般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认定符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条件的补发差额。

 

(二)返还标准。按照6个月的上年末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三)申领流程。

 

1.网上申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rizhao.gov.cn/),点击“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办指南查看“日照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告”),通过“社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完善相关信息,上传2018、2019年度包含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资产负债表(以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如不能上传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邮箱)后提交申请。

 

2.现场办理。将填写完整的《日照市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018、2019年度包含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资产负债表(以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提交至各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四)审核及发放。各区县人社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市税务局进行联合会审,审核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附件:

1.日照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日照市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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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日照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1. 日照市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日照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