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我们对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报及认定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本级门诊慢(特)病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陆微信客户端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关于省本级门诊慢(特)病审核环节

 

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患者参保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环节,参保患者申报完成后,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三、关于政策标准

 

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申报资格、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承办医疗机构及病种认定流程

 

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承办医疗机构及评审认定流程按照冀医保规〔2020〕7号执行。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附件

1.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2.河北省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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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保办:0311-8598813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85917070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办:0311-6600204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医保办:0311-88603671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保办:0311-86095298

河北省中医院医保办:0311-69095032

河北省胸科医院医保办:0311-86911095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69088580

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0311-85518173

 

附件2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