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这类人员请在6月30日前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近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按照文件规定,我市将在2021年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政策将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

 

从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照2020年我市规定执行。2021年1月1日前已经失业的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失业人员,也就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1张),通过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方式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渠道

 

网上办理渠道:“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北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现场办理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业务受理大厅。



相关业务链接:

  1. 北海社保查询·人社网上服务(微信版)
  2. 广西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