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 关于印发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2018年)
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荆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430元),为统一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明确软件相关指标参数,现将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荆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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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荆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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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