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2021年度本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高至57万元


2021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1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2021年医保年度的职工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2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2021医保年度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也将于7月1日计入,计入办法与2020医保年度一致: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按本人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也划入一部分至个人账户,其划入标准不作调整,按照202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如需咨询详细问题,可拨打962218医保咨询热线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

 

相关政策:

上海市 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21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