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调整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进行规范,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分疾病的办证条件、待遇标准。该《通知》从2021年9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后,将为全省部分慢特病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减轻本人和所在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慢特病门诊保障指的是针对一些长期或终身须在门诊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实施的医保政策,大家所熟知的糖尿病、高血压等就属于这类纳入门诊保障的病种。本次政策调整,重点解决原有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病种范围窄、待遇不统一、办理条件不统一、部分病种待遇不高等问题,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进行优化提升:

 

一是合理减轻群众负担。扩大病种保障范围的同时,对部分市(州)既有的一些病种待遇进行优化调整,提高了总体报销水平。例如,新增纳入了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等病种,结合临床需求,确定了较高的待遇,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又比如,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是很多家庭的“痛点”,多数地区报销比例不高,这次纳入调整范围就是要尽量缓解这一“痛点”。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从过去脱贫攻坚期数据看,因病致贫返贫所占比重较大。今年以来开展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工作发现,因病特别是患慢特病出现返贫风险的比例仍然较高。结合贵州实际,通过医保降低慢特病的医疗费用负担,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政策举措。比如,强直性脊柱炎是我省农村地区发病率相对较高的疾病,不及时治疗或不规范治疗,就有丧失劳动力的风险,整个家庭也就面临再次返贫致贫的风险,纳入保障以后可以缓解这个问题。

 

三是提供公平适度保障。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重大决策,就是要逐步做到基本待遇政策全省总体一致,避免攀比,体现公平。同时,兼顾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防止出现过度保障。

 

四是促进疾病规范诊疗。立足社会效益,结合临床需求,推动疾病的规范合理诊疗,提高有关疾病治愈率。例如,我省结核病防控任务很重,而耐多药结核的诊疗更不乐观,甚至出现有的患者放弃治疗等现象。调整医保政策后,有助于医疗机构更好推进规范治疗,为结核病防控向好转变提供较大支持。

 

五是推动疾病早诊早治。根据临床专家建议,推动部分病种的早诊断、早治疗,避免病情加重后增加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比如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疾病,通过医保政策的提前介入推动患者早诊早治,更好的保障患者生命健康。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