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关于加快推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我市2020年10月1日开始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来,大部分待遇人员已经通过“河南社保”“豫事办”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完成了认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部分人员至今没有完成认证。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认证的人员,我中心将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暂停发放后又通过认证的,次月予以恢复并补发其社保待遇。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新增认证办法公告如下:

 

01、经办柜台认证。

 

对于利用手机APP认证不成功的,可就近到我市各级社保中心资格认证经办柜台进行认证(市区各级社保中心地址见附表1),柜台认证支持全省通办,涉及修改个人信息的,请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后再进行认证。

 

02、自助一体机认证。

 

对于无智能手机且亲属长期不在身边的,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我市自助认证一体机设置点,利用自助认证一体机进行认证,自助一体机认证支持全省通办(我市自助认证一体机设置位置见附表2),不支持为他人认证。

 

03、中国领事APP认证。

 

居住在境外的待遇领取人员,除了可以通过向参保地社保中心邮寄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办法进行认证外,还可以在手机商店下载“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该认证办法需要输入待遇领取人员的护照号码,仅支持本人认证。

 

04、互联网认证。

 

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21)” 或“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hnylbx.com)”进行自助认证,该认证方式支持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05、上门认证。

 

对因病不能通过手机APP完成认证的,由本人或亲属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上门认证服务。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1. 新乡市自助认证一体机设置位置.png
  2. 新乡市区各级社保中心地址.png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豫事办APP下载·河南政务服务

来源: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