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 关于变更社保卡相片采集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简化我市社保卡申办流程,提高办卡效率,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6〕13号)要求,我局定于2018年6月1日起,通过照相馆拍摄标准数字相片方式采集社保卡相片。

 

一、 实施时间

 

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 办理流程

 

新申办社保卡或变更社保卡相片的群众需先到照相馆拍摄标准的社保卡数字相片,再凭《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7家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三、 其他事项

 

采用数字相片回执方式采集社保卡数字相片后,办理社保卡申办业务无需提供纸质相片,省内照相馆出具的社保卡数字相片回执均有效。全市照相馆均可提供社保卡数字相片拍摄业务,无指定(定点)拍摄点。

 

特此通告。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


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