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关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程序的通知

秦人社办〔2009〕14号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工病退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有关职工病退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职工病退经办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负责将国家、省、市有关因病和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政策向本单位职工进行宣传,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收集汇总。

 

(二)各单位将申请提前病退的人员情况公示10天,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何种病及程度。公示无异议后汇同住院病历、本人档案、公示报告表一同上报。县、区属企业上报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和上级下达名额指标严格审核把关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市属企业按政策和名额要求审核把关后直接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市病退审批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企业上报的档案、病历进行初审,对符合提前退休年龄条件的人员及病历进行汇总。

 

(四)将申请人的病历移交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办〔2005〕12号、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2006〕20号文件规定,申请鉴定人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次400元,不论能否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一律不退。市因病退休审批小组视情组织申请人进行身体检查(复查)。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医学检查的费用由申请鉴定人个人负担。

 

(五)市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小组召开会议,根据鉴定结果和退休的基本条件,初步确定病退人员名单。

 

(六)市将初步确定的病退人员名单及病历,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一并上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最终鉴定。

 

(七)按照省厅最终鉴定结果,对符合病退的人员上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审批。

 

(八)省厅养老保险处批准后,由市及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养老保险待遇,从批准的下月发放退休金。

 

二、职工病退鉴定程序

 

(一)由秦皇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次鉴定。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医疗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邀请相关企业的代表参加,对情况特殊因病职工,结合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其到现场进行鉴定。专家组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并结合因病职工的病历资料,对因病职工的劳动能力作出初次鉴定结论。

 

(二)由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因病职工劳动能力进行再次鉴定,做出最终评审结论。

 

三、职工病退需要提供材料

 

(一)本人要求病退的书面申请、单位公示报告表各一份。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各一式四份,并各贴4张一寸照片。

 

(四)鉴定表需填写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化验结果、详细查体(阳性体征)以及医疗机构诊断意见并盖诊断章,同时开具相应的诊断证明。

 

(五)被鉴定人患病期间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精神疾患患者提交二年以上医疗病史资料,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交五年以上系统医疗病史资料及近期病史资料)。

 

四、职工病退的要求

 

(一)严把审查关。做好职工病退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与稳定,各县区及市属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制定专人负责,从个人提出申请到档案的审核、病历的收集、以及年龄(女45岁、男50岁)、参加工作时间(10年以上工龄)、缴费年限(满15年)认定等都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要报上来,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

 

(二)严把材料关。各级、各单位对申报材料一定要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公示一定要落到实处,病历一定要真实可靠,档案资料一定要工整齐全,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严把人员关。各级、各单位对职工病退申请人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病人病情要做到知根知底、对病情不清楚的或有异议的申请人要进行家庭调查,有条件的要组织申请人到医院进行体检。市病退审批小组视情况抽查或组织申请人到医院体检。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绝不上报。各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安排,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对责任心不强,不按章办事而引发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