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 关于公布我市2021年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口径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通知,因2021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尚未正式公布,现将我市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告知如下:

 

一、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前往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暂按3800元执行。

 

请及时关注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网站最新动态,做好相关准备。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8日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