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由154元统一提高至162元
经市政府同意,自今年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再提高,由每人每月154元统一提高至162元,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38.4万老年居民。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发放。调整后,威海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2元。
在同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同时,我市全面推进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机制”。
一是建立高龄老年居民待遇倾斜机制,在按照政策规定正常计发养老待遇的同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67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72元。
二是建立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在按照政策规定正常计发养老待遇的同时,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人员,每多缴一年,对应再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积累数额除以计发系数139,多缴多得。
举个例子
宋先生:2021年65周岁,缴费时间30年,选择缴费标准1000元。
2021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明细如下:
01、基础养老金
(1)宋先生2021年年满65周岁,高龄倾斜调整金额为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宋先生30年缴费调整部分为:(30-15)×2=30元
02、个人账户养老金
宋先生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为:
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30800元÷计发系数139=221.58元
宋先生的月基本养老金金额为:162+5+30+221.58=418.58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今年继续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的标准高于省定标准12元,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待遇调整的落实工作,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尽早发放到位。
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