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1〕8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类型按现有划型结果确定。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非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按照中小微企业返还。各地可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二、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按照《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9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中省直企业在属地办理)。

 

三、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执行。

 

四、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执行期内不受取得证书12个月内申请的时限限制(证书颁发之日起至12个月申领期满前缴费必须满12个月)。

 

五、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

 

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含2020年度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已申领但未满六个月失业补助金和三个月临时生活补助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每人最多可累计享受六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每人最多可累计享受三个月,不核减缴费年限。待遇标准按《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36号)执行,申领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七、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出台“带岗征集”“带编入伍”的政策。

 

八、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将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在省内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九、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第一至七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落实政策要求

 

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分类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推动更多政策网上办、自助办、帮办快办,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促进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