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 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局、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省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 55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缴费时间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之外的具有我市户籍居民,常住人口以及我市在校(院) 的大中专学生。

 

(二)缴费时间 2021 年度参保缴费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筹资标准及特殊群体资助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900 元/人/年。 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 580 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320 元/ 人/年。各级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2021 年度城乡居民特殊群体个人参保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一、二 类低保资助标准为 220 元/人/年,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 160 元/人/年。城市全额低保资助标准为 220 元/人/年,差额低保资 助标准为 160 元/人/年。 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 160 元/人 /年,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 100 元/人/年,脱贫人口 资助标准为 100 元/人/年。

 

3.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 助。

 

三、参保缴费及处理方式

 

(一)续参保人员 续参保人员可携身份证或社保卡选择我市农业银行、农商银 行网点柜台进行缴费,也可通过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手机银行 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

 

(二)新参保人员 本市户籍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异地常住人员需携带居住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 居住地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完成后可参照续参 保人员参保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三)新生儿参保 我市户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我市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90 天(含)内,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乡镇(社区) 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完成后可参照续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进行缴费。具体按照酒泉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 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酒医保〔2020〕 76 号)执行。

 

(四)大中专学生参保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各县(市、区) 要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保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 收缴和造册,报学校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核定,登记核 定无误后办理缴费手续。学籍地变更当年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五)特殊群体参保 特殊群体参保缴费资助工作由各相关主管部门与医保部门 协调落实。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城 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符合监测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等资助对象名单,以 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落实资助政策。 对动态纳入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 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实行动态参保。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于参保次月将需资助对象名单,以正式文件的形式 提交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落实资助政策。此类人员不设待遇享 受等待期。

 

四、任务分解

 

2021 年度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任务分解,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等重点人员参保 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参保是医疗保障各项 工作的基础,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更是防止因病致贫返 贫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到 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一要精心组织培训,及时召开专题培训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参保工作。二是针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一级抓一级,明确任务,落实 责任;三是部门密切配合,医保、财政、税务、教育、民政、乡 村振兴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参保工 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结 合《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 实施方案》(酒医保〔2021〕77 号),“线上”“线下”同步发力, 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上”通过政务平台、新媒体平台、微 信公众号、微信群、QQ 群等宣传参保缴费,有效提高群众的政 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线下”采取宣传展架、宣传栏、海报、 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等静态宣传,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单、 入户走访等动态宣传,进小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药机构, 特别是通过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等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小区 群、业主群开展宣传,做到自上而下全面动员,全方位宣传医保 政策。

 

(三)突出暖心服务,提高工作质效。针对不同人群及工作 过程出现的不同问题,各县(市、区)要分类施策,破解难题。 一要设立医保主题服务窗口,成立“进小区(村组)”工作专班, 发挥社区网格员和小区物业(村组)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 已参保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缴费,简化缴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二要开展上门服务,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不方便出行的居民,通过线下办理渠道,解决老年人无法使 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的困难。坚决杜绝以格式条款、通知、 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同时,各县(市、区)要创新参保 缴费方式,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的参保人员提供方便;三要充分利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参保信息互联互通、 动态更新、实时核对功能,及时比对查询参保人缴费状态,结合 应参未参人员花名册,精准动员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

 

(四)突出督查调度,务求工作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 息数据共享,妥善处理重复参保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每周要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并督导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收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确保参保任务如期完成。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1 日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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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来源: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