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北京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二、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三、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

 

四、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五、本公告的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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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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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19-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