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高新区、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辖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人才发展及惠企促企发展政策,根据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景人社字[2018]16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申请对象所在的企业、非财政供养的科研院所。结合社保经办工作实际,市人社局只限于受理在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年度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

2、申报单位与申请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交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存);

3、申请对象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原件一份;

4、申请对象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时限

 

2021年4月2日-5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园区人社部门要做好政策的宣传,鼓励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2.请相关企业单位按时按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申报材料质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市社保经办机构点对点将该补助政策宣传并通知到参保企业,提高企业对该政策知晓度。

 

联系方式:景德镇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0798-8516760

 

相关附件:

附件1xx年度景德镇市“3+1+X”产业养老保险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2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下载:

  1. xx年度景德镇市“3+1+X”产业养老保险费补助申请表.doc
  2. 景德镇市“3+1+X”产业人才养老保险补助实施细则(试行).doc

来源: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