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与《关于规范全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发〔2018〕47号)规定,我中心将于2021年4月暂停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逾期未认证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截至通知之日,尚有200名退休人员逾期未认证,我中心已向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开具稽核通知书,请各单位或本人立即与我中心稽核科联系领取,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完成后,还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微信公众号‘山西公安’→民生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模块中即可下载打印),即可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保险待遇。
目前,您可以通过“民生山西”APP,“掌上12333”APP、“老来网”APP进行自助认证。对使用自助认证方式困难的退休人员,我们将提供预约上门认证服务,资格认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我们都将为您悉心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 政 张 蓉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一号
联系电话:
0355-3552861(办公室)
0355-3552803(稽核科)
附件:长治市本级退休人员逾期未认证名单
长治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