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明市已发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需刷卡工作的公告


为保障参保人医疗保险权益,昆明市将于2020年4月7日全面开展已发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需刷卡工作。即已经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在就医时需要通过读取社会保障卡,验证身份后即时结算。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时,没有携带社会保障卡的,定点医院先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保障卡号进行就医登记。如提示已发卡的,请参保人根据医院系统提示的发卡机构,与具体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核实社会保障卡办理情况。同时医院会采取缓办刷卡措施,避免不能及时就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如出现卡遗失等情况,请及时到本人发卡所属银行的各服务网点进行补卡,目前,昆明市可即时补办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网点有204家。不能及时补卡但急需就医的参保人,本人可持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及住院证明、“特殊疾病”就诊证等有效证明到参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就医备案登记,本次可用身份证经定点医院核实身份后登记就医;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

 

附:

昆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卡务联系方式

昆明市各银行网点名单


附件下载:

  1. 昆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卡务联系方式.xlsx
  2. 昆明市各银行网点名单.xls

来源: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