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省级职工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省级职工医保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务参保省级职工,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省级职工医保信息系统将于近日全面升级,届时全省各级医保信息系统将全面暂停办理业务。为确保信息系统升级顺利,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6日20时起,省级职工医保系统停机;

 

2021年4月18日20时起,全省城乡居民、各市州职工医保系统停机;

 

2021年4月20日,全省各级新医保系统正式上线。

 

二、系统切换期间系统办理业务要求

 

停机期间医保系统中心端和医院端停止办理所有业务,所有业务在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办理。

 

三、系统停机前系统办理业务要求

 

(一)中心端业务

 

在省级职工医保旧系统中完成业务的全流程办理,不允许在途业务的存在,具体要求如下:

 

1.缴款审核(登账、确认)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税务征缴到账数据的审核。2.个人账户划入、退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已缴款单位或个人的个人账户划入、退费等工作。3.生育备案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生育备案已登记信息的审核。4.门特门慢申请、日间手术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门特门慢已申请业务的审批,完成已申请的日间手术的审核。5.异地备案、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异地备案、转诊转院业务已申请业务的审核。6.零星报销业务。在旧系统中需完成各类零报业务的拨付,包括门特门慢、日间手术、单病种及住院等零星报销业务,不能存在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核的零星报销业务。7.生育待遇的审核。在旧系统完成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等费用的审核、拨付及生成财务凭证。8.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审核。在旧系统中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审核。9.报表统计。月度、季度等报表需要在旧系统完成统计打印。

 

(二)医院端业务

 

1.住院在院业务(不含跨省异地就医)。接口医疗机构:截止到4月16号18时,对于能够出院的,须在4月16日20点前进行出院结算;未能出院的,先转为自费,新系统上线后再重新上传在院病人的住院信息,并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非接口医疗机构:截止到4月16号18时,对于能够出院的,须在4月16日20点前进行出院结算;未能出院的,先取消入院信息,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补录住院信息,并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

 

2.住院在院业务(跨省异地就医)。作为就医地:在旧系统已出院登记未结算的,需要完成结算,无法结算的,在停机前先取消出院,保持在院状态;在新系统启用后,可继续进行出院登记和结算。

 

3.特殊购药业务。在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特殊购药业务,先进行现金垫付新系统上线后拿到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进行补报。

 

(三)税务接口

 

对一方推送的数据,另一方需要完成接收并返回处理结果,要求如下:旧系统停机前1天(2021年4月15日20时),停止旧医保系统传输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数据,停机当天(2021年4月16日20时前),旧医保系统完成医保征缴数据的到账确认。

 

(四)银行接口(拨付)

 

通过银行接口发送或报盘的拨付数据,在系统停机前(2021年4月16日20时前)要完成数据的接收回盘工作并生成财务凭证。

 

此次升级给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停机期间做好医疗服务及解释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971—8204863、8205154。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