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关于省直职工异地就医临时备案直接结算的通知


省直医保各参保单位:

 

为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异地就医。从6月1日起,我中心拟开通“自行外出看病”异地就医临时备案直接结算。

 

一、异地就医临时备案不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和出差、学习等外出突发疾病急诊入院人员。

 

二、结算政策:异地就医临时备案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含自费费用)的30%,再按省直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核报。

 

三、备案方式:异地就医临时备案人员可通过现场、传真、网络等多种方式在入院前将《异地就医临时登记备案表》报送甘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便备案信息及时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传真:0931-7873858

QQ工作群: 52521965 783527869

 

附件:异地就医备案临时登记表

 

甘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1. 甘肃省异地就医备案临时登记表.doc

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