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关于做好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1〕13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十四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9号)精神,统筹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当前扩岗稳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实施援企稳岗行动

 

(一)继续降低社保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二)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企业稳产增效

 

在省级增产增效政策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每千瓦时0.02-0.1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2021年2月1日-2月28日,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助力企业稳生产留工

 

(四)实施稳就业奖补

 

春节期间,对采取积极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宁过年的企业,按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外省员工人数予以每人300元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春节红包),单家企业补助资金50万元以内由企业所在地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酌情予以补助。以上两项补助资金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结合实际灵活安排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简易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者在2021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在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倍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支持共享用工

 

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支持学校、企业间签订用工调剂协议,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共享用工,实现人力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合理配置。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服务保障用工

 

(七)保障重点企业用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在我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确认),按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1500元,普通工10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单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资金30万元以内由企业所在地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其他工业企业用工服务奖补按照宁人社〔2018〕337号文件执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组织“优服务留人”行动

 

精心组织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活动,持续不间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服务,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就业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促进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夯实就业服务基础

 

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村(居)平台就业服务能力。推行“网格+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对平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创业调查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设立公益性岗位充实村(居)平台工作力量的,可按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有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开展送温暖留心活动

 

(十)加强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交社会保险,可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各县(市、区)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做好失业人员帮扶

 

落实失业人员常住地服务,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可按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人文关怀

 

各县(市、区)工会、团委、妇联等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职工,开展送年货、送礼包、送文化等系列慰问活动。持续开展“全闽乐购”宁德促消费行动,举办“云上跨年购·拜年送百福”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关心关爱来宁务工人员子女,通过多种形式丰富留宁过年人员子女假期生活。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来宁务工人员子女,各县(市、区)要提供相关便利,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强化“两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职工在宁过年,及时兑现政策,确保员工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欠薪风险隐患,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督促指导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宁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2月4日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