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8〕27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三、2018年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61594元/年或5133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 政 厅

2018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1. 广西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png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