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 关于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发现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陕建发〔2021〕8号)文件,关于“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政策规定,不得放宽提取范围”的要求,市中心决定:从2021年3月8日起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

 

特此通知。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5日


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