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影响,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经研究决定,将我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还没有完成年度参保征缴任务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力度,加快医保费征收进度,确保3月底前完成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2021年2月26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