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 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市本级业务经办大厅:

 

现将省社保局《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陕社保发〔2015〕7号),转发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就我市“异地退管系统协助认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能更好的掌握认证对象居住情况,方便异地离退休人员,降低资格认证成本,提高认证效率和服务水平。是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的有效手段。全市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做好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 统筹安排,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各区(县)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在陕西省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sxshbzj.cn):网上社保—“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按照省局“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模板说明”、“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和表格格式,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一是各区(县)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在2015年1月30日前将“市县两级异地退管系统联系人表(见附表3,上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编排简单业务程序)上报市处;

 

二是2015年3月5日前,将外省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按照省局统一格式采集数据,采集完成后各区(县)保管(电子版传市处社管科1份),省局培训会后,按照省局程序和要求做好后,直接将数据导入数据库。

 

三是2015年4月30日前按照省局统一格式,将市、县两级异地居住人员采集数据报市处社管科。

 

三、 统一关键时点,规范经办流程

 

在原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协查认证表进行统一调整,分“网上认证”和“非网上认证”两种。凡是在居住地参加“网上认证”,通过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办理业务的,参保地应向参保人员寄发带有“网上认证”字样表单,并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打印在表单上,(见附表1);到居住地尚未参加“网上认证”的,参保地寄发表单样式(见附表2)。

 

每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准备工作;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数据文件上传、协助认证表信函打印邮寄等工作;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居住地受理并完成协助认证工作。

 

附:

1、异地认证数据采集说明

2、异地认证信息采集内容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

  1. 铜川市异地认证数据采集说明.doc
  2. 铜川市异地认证信息采集内容.xls

发布:201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