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关于2021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有效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处开始2021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由榆林市(全市范围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1.退休(退职)人员;
2.领取省级财政补助的两参内退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由认证范围内的人员自助认证。确有困难的,联系市或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上门服务。
逾期未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从2021年9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912-2330502 0912-8187534
特此通知!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2021年1月1日
来源: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