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关于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医保发〔2020〕61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38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三、缴费方式

 

(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缴费人可以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下方“办税缴费-社保缴费”进入缴费渠道,可选择电子税务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行入口自助缴费。

 

(二)第三方便捷缴费

 

1.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2.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保缴费”。

 

3.银行缴费:可通过营业网点柜台代收、银行代扣、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自助终端以及银行设在各街道(乡镇)、村组(社区)便民服务点的POS机等渠道进行缴费。

 

若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缴费的,可以到所在街道(乡镇)、村组(社区)便民服务点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温馨提示:

 

(一)请缴费人务必于集中征缴期内缴费,逾期不再受理缴费,将给您的医疗保障待遇带来影响。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30天内、退役士兵在退役30天内、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后办理缴费。

 

(二)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由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点负责办理。

 

(三)乐山市受理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含全市各邮政网点)、乐山市商业银行、四川农信(乐山)农信联社、交通银行。

 

(四)缴费结果查询,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和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点进行查询。

 

(五)如对参保缴费政策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乐山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2101656;如对缴费方式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来源:乐山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发布: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