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广安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次批量扣款的温馨提示


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

 

受新冠疫情以及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调整影响,今年批扣工作开展较晚,现定于202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开展今年首次批扣工作。在此,广安市税务局温馨提示:

 

一、按川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档次为200元。据此,本次批扣原100元档统一调整为200元档,其他按原缴费档次金额保持不变。

 

二、本次批扣清册已生成,在此期间不再变更缴费档次,批扣结束后,各缴费人可重新变更缴费档次。本次批扣未成功的人员,请与当地税务局联系。

 

三、重复参保的缴费人、到龄人员(1960年出生)、享受部分(或全部)财政补贴的特殊人员、特殊缴费业务不参与本次批扣。

 

四、请各缴费人将足额保费存至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卡中,确保批扣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0年6月9日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