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开展省本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省本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我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本级灵活就业参保的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省本级灵活就业参保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1.参保人自助认证: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登录“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医保服务-职工医疗待遇认证”模块,进行自助认证。

 

2.亲友协助认证:已在“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的人员(非省本级参保人员也可进行协助身份认证),可点击“医保服务-职工医疗待遇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输入需认证的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要求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经办窗口认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省医保中心经办窗口进行人工现场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1.符合医保待遇享受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的参保人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超时未通过认证的参保人,自2021年4月1日起医保状态将变更为“暂停参保”,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冻结社会保障卡医保支付功能(统筹及个人账户)。

 

3.超时未通过认证的参保人可致电省医保中心医保基金科:0591-87571026,申请补办认证手续。补办后方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补划暂停期间应划拨的个人账户金额,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手工报销。

 

五、其他事项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4楼办事大厅。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91-87603808、0591-87517387。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2月19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发布: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