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德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工伤康复治疗,根据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确定宁德市医院等6所医疗机构为我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服务机构(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我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工伤康复治疗工作的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服务措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和确保工伤康复治疗质量,自觉接受工伤保险定点管理。
附件:宁德市工伤保险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