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 关于2021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内医保发〔2020〕58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14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43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4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2021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750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1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6375元。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