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关于尽快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公告
广大社保卡持卡人: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激活率,确保持卡人能正常用卡,如期收取人社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人社厅社保卡管理中心统一每半年定期清理并注销已制卡超过一年以上仍未激活的社保卡。请尚未进行激活启用的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及时办理社保卡激活启用,以免影响您办理相关业务。
二、未领取或已领取未激活社保卡(以下简称封存卡)被注销后,若持卡人在我市再次申请办卡,需按首次办卡流程重新办理社保卡。
请尚未进行激活启用的持卡人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相关银行经办网点处理,办理社保卡领卡激活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社保卡经办机构和银行不会以各种名义要求持卡人进行线上线下交易,请切勿轻信转账信息。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卡服务网点,地址如下: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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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4-27